山西電監辦會同省經信委向省內各地市人民政府、省淘汰落后產能成員單位及電力企業下發了《關于加強電力節能減排監管做好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各單位、電力企業要充分認識“十二五”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意義,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電監會、工信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力節能減排監管做好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有關文件精神,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要求,落實相關責任,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及行政手段,在政策配套、責任考核、績效評價、獎懲結合等方面不斷完善長效機制,推進全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確保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順利完成。同時,通知對電力企業依法做好淘汰落后產能停限電工作、加強淘汰落后產能有關電力政策措施情況監督檢查、按期報送淘汰落后產能情況和加強協作配合等內容做出了明確規定和要求。
山西電監辦一直以來與其他省淘汰落后產能領導組的成員單位橫向聯動、相互配合,形成了良好的工作互動關系。《通知》的出臺,為做好山西電力節能減排監管和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也為電力監管在淘汰落后產能工作中發揮作用提供了政策支撐。山西電監辦將不斷探索有效監管手段,為山西綜改試實驗區建設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