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我國風能資源豐富,大力發展風力發電對調整能源結構、保障能源安全、應對氣候變化、促進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在國家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和積極研發重大裝備等政策的推動下,我國風電裝機容量迅速增長,截至2011年底,我國已成為裝機容量世界第一的風電大國,風電裝備制造業也快速發展,產業體系已逐步形成。
與此同時,影響風電裝備產業健康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也逐漸顯現,如設備制造低水平重復建設嚴重,產能過剩、價格惡性競爭;基礎研究薄弱,風電機組核心技術主要依靠國外引進;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缺乏,標準、檢測及認證體系建設滯后,質量控制體系不完善;風電場開發與運行效率低,風電資源浪費嚴重。
作為引導風機制造產業發展方向的關鍵手段的風電設備招標體制,其實際采取的最低價中標原則是造成風電裝備產能過剩、價格惡性競爭的主要誘因,利潤空間下滑與產品品質下降引發的惡性循環,嚴重阻礙整個風電產業鏈的可持續發展。鑒于此,本文提出建立以預期度電設備報價為評價準則的新型風電設備招標體制,完善設備招標過程中風機質量綜合評價體系;通過機制創新,破解當前風電裝備低質低價惡性競爭、風電場低效率開發建設的困局,引導風機制造企業加快推進核心技術的自主研發與創新,提升產品質量,促進風電裝備產業和風電場建設的良性健康發展。
2. 我國風電設備招標體制的弊端
目前,我國風電設備采購招標體制實際上采取的是單位千瓦主機報價最低價中標原則,這是引發風機制造行業惡性競爭、產品質量低下、風電場低水平開發、風電惡性事故頻發的主要原因。
2.1 引發風機制造行業自殺式惡性競爭
自2007年以來,我國風電開發進入超常規、跳躍式發展階段。2010年新增裝機容量達到1892.8萬kW,累計裝機容量達到4473.3萬kW,居全球第一。伴隨著裝機容量的快速增長,中國風機制造產業也高速發展,整機制造企業從2004年的6家暴增至目前的80多家,總產能近4000萬kW/年。而未來幾年,我國每年新增裝機容量大約維持在1500萬~2000萬kW,風電裝備產能擴張已遠遠超過了當前產業發展的需求。
以最低千瓦報價為中標準則的風電設備招標體制,加之風機產能的急速擴張,引發主機廠家殘酷的價格戰,造成全行業惡性競爭。3兆瓦以下的風機價格,由2008年的6500元/kW一路下跌,最近市場的報價更是逼近3500元/kW,致使風機廠商毛利率大幅下滑,全行業普遍虧損嚴重。目前的價格戰已經演變為一場自殺式惡性競爭,是違背經濟規律的非正常競爭行為,其結果勢必擾亂正常的市場秩序,阻礙風電產業的健康發展,風機制造產業已由高速增長期急轉進入寒冬期。
2.2 犧牲風機品質、頻發惡性事故、形成惡性循環
最低價中標使成本壓力迅速向上游傳遞,從整機制造企業到上游零部件加工企業,整條產業鏈都在全力壓縮成本。企業為降低成本,偷工減料或者尋找廉價材料和外購件替代,犧牲了產品質量,必將引起風電惡性事故頻發。
據不完全統計,最近一年內,國內風電業發生30多起因產品質量問題而導致的惡性事故,如機組失火、風電場大面積脫網、風機倒塌等,市場占用率居前列的國內整機制造企業幾乎無一幸免。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重大質量問題將會更頻繁地出現。
產品生產成本的下降是有安全邊際的,超出正常范圍的成本壓縮,只能以犧牲產品質量為代價。更為嚴重的是因利潤受擠壓,風機制造企業沒有資金和精力投入產品研發和創新,如此惡性循環,將嚴重阻礙整條風電產業鏈的可持續發展,甚至斷送尚未成熟的中國風電產業。
2.3 導致風電場建設水平與運行效率低下、風電資源的巨大浪費
作為風電開發主體的電力公司考慮的不是真實的度電成本,而是“單位千瓦投資成本”,即建設期的投資成本,其中的風電設備采購成本因占到65~75%的陸上風電總投資成本而受到重點關注。而現行的最低價中標的風電設備招標體制,必然導致價格低廉、質量低下的風電機組成為中標主流,占據當前已建和待建風場的大部分市場份額。
眾所周知,風電機組的產品品質直接決定了風電場的建設水平和運行效率。風電場建設水平無法保障,運行效率、發電收益勢必遭受重大損失。由于最近幾年風電裝機容量的快速擴張,我國優質的風能資源區(如一類和二類風場)已開發殆盡,目前的開發重點已轉向三類甚至四類風場。有限的風能資源富集區被低品質低性能風機占據,造成風電場運行效率低下,故障率高,發電收益遠低于預期,對我國的風場資源、風電場投資和電網建設等社會資源造成了巨大的浪費。
3. 建立以預期度電成本(設備價格)為基礎的新型招標體制
目前,我國已并網風電裝機容量占到全國發電裝機容量的3.2%,風電已成為當前我國清潔能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并且作為已實現產業化的可再生能源方式,成為以火電、水電為主體的能源結構的重要補充。我國目前風力發電的成本為0.42~0.72元/kW•h,風電的產業化開發及其在電力結構中比重的逐步增加,恰恰是建立在風電的度電成本已接近火電成本的基礎之上,即從經濟性角度具備了產業化開發價值。
由此類推,風電設備招標體制也應該以預期的度電設備報價作為評標依據。首先,根據招標風場實測的風頻曲線,各個廠商估算其投標設備的年發電量、并對業主做出預期發電量承諾,由此計算其投標設備的預期度電報價,并以此作為評標依據,價低者優先中標;其次,電力公司采購中標風機時,將預期發電量(允許合理的誤差范圍)承諾及違約賠償細則寫進合同條款,并在支付貨款時,滯留一定比例的發電量保證金,其時效可設定為設備正式通過驗收后一年、或與主機質保期相同,一旦發生實際發電量與預期差值超過約定誤差范圍,電力公司可按照合同規定從保證金中扣除款項作為補償;此外,由于風機自身發電性能相對穩定,各年發電量差異多是風況變化所致,因此不必對通常為20年的設備全壽命周期進行逐年發電量考核。
這種新型風電設備招標體制的優越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3.1 直接、準確衡量風電場投資收益
電力公司進行風電場開發可行性分析時,通常重點關注單位千瓦建設成本,在進行發電收益估算時也僅以一家風機廠商的理論功率曲線大致估算年發電量作為參考,往往造成風電場建成后,風機實際年發電量與先前可研報告中的預期電量相距甚遠,投資收益大打折扣甚或虧損,卻又無計可施。
采用設備預期度電報價作為評標依據,可使風電開發商在工程建設之初即可直接、準確評估投資收益和度電成本,并且開發商與風機制造商已合同約定,一旦出現風機實際發電量偏離預期,其收益差額將由后者補償,并處約定比例的罰金,防止風機制造商人為高估預期發電量,由此確保了風電場的發電收益和投資效益,避免以搶占風場資源為目的的“跑馬圈地”和盲目開發。
3.2 引導設備供應商提高產品質量
由于各風機廠商技術路線、研發水平、制造能力各不相同,在同一風場、同樣功率等級、不同廠家的風機,其可利用率、發電量、可靠性等卻相去甚遠,以最低千瓦設備報價作為中標依據難免造成風機制造商以犧牲風機品質和性能為代價競相壓縮成本、壓低報價。違背經濟規律的非正常競爭行為,其結果勢必造成風機質量下降、自主研發投入不足、風機質量事故頻發、風電場低效率運行,如此惡性循環,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嚴重阻礙風電產業的健康發展。
以預期度電設備價格作為評標依據,必將引導風機制造商更加關注提高風機質量和發電能力,加大研發投入,掌握核心技術,加快自主創新,將風機制造行業從拼價格引向拼技術、拼質量,通過提高風機的發電能力和可靠性等整機關鍵性能,從而在設備競標中占得先機;同時,風機質量的持續提升,電力公司亦可實現大幅增加發電量、降低運行維護成本,獲取更大經濟效益,從而在設備招標中自愿增加采購支出、選取品質優良的風電機組,促進風機價格的合理回歸。在科技實力不斷增強的氛圍中,風電行業必將走上品質持續增強、利潤率持續增長的良性循環的軌道。
3.3 更加科學高效開發風電資源
經過近5年風電開發的爆發式增長,我國陸上優質風資源區已圈占完畢,未來各大電力集團已逐漸將目光投向低風速陸上風場和海上風場。在優質風資源區愈發稀少的情況下,科學、高效、合理的開發有限的風電資源變得尤為緊迫,避免過去因風機性能低下而導致的風電場低水平、低效率開發利用。
以度電設備報價為評標依據,作為工程招標業主的電力公司可以綜合考慮投資成本、發電收益、運維成本,同時在新型招標體制的引導下,風機發電能力、運行效率、可靠性等項指標均會大幅提高,兩者相互促進,可使有限面積的風電場發揮最大的電力輸出和資源利用效率,我國風電資源的開發將更加科學高效。
4. 小結
建立以預期度電設備價格為評標準則的新型風電設備招標機制,完善設備招標過程中風機質量綜合評價體系,通過這一創新機制,即可破解當前風電裝備低質低價惡性競爭、風電場低效率開發運行的困局,引導風機廠商加強核心技術的自主研發,實現風電產業良性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