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路器操作機構最低動作電壓的測量意義
測量意義
斷路器操作機構的最低動作電壓,是指斷路器動作時,合閘接觸器線圈或分閘電磁鐵線圈端頭上的最小電壓值。
為了防止斷路器在運行中發生誤動或拒動,在預防試驗規程中,規定了斷路器操作機構和閘接觸器和分閘電磁鐵的最低動作電壓。
要求操作機構分、合閘電磁鐵或合閘接觸器端子上的最低動作電壓在操作電壓額定值的30%~65%之間。另外在使用電磁操作機構時,分閘電磁線圈通流時的端電壓為操作電壓額定值的80%(關合電流峰值等于或大于50kA時為85%)時應可靠動作。
規定操作機構最低動作電壓的高限,是為了在操作電源電壓下降到某一程度時,斷路器仍能可靠動作;規定動作電壓的低限,是因為一般斷路器的合閘接觸器或分閘電磁鐵線圈大都串聯有操作信號指示燈,操作前有燈泡電流流過線圈,為防止此電流造成誤動作或拒絕返回,所以操作機構的最低動作電壓不能低于規定值的下限。此外,通過最低動作電壓的試驗,還可以發現電磁鐵芯桿卡澀或線圈極性接線錯誤等缺陷。因此,在交接或大修時,都要進行此項試驗。